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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我成了首富[八零] 第18节

      程泠:......行吧,要是能卖出去,她当个吉祥物也行。
    夜市街的灯光到了巷子尾的时候已经有些昏暗了,时髦女郎本来只注意到伞,被她这么一提醒,这才发现了摆在后面的长袜和穿在宋锦身上的袜子,眼睛一亮。
    “这袜子多少钱?”
    宋锦一看有戏,赶紧介绍,还走出来了一点,让她看清楚自己腿上穿的:“这是香港过来的长筒丝袜,七块钱一双。不贵的,你知道吧?在香港的百货公司要卖到十几块的。我在广州的时候啊,那边也刚流行起来。你要穿了,肯定是咱柳市的头几位。”
    她特意说出了自己在广州的见闻。要知道,现在柳市的人,对广州这样的大城市绝对是仰望姿态。
    果然,时髦女郎的眼睛更亮了。
    作者有话说:
    那个时候的折叠伞是那种老式的,弯柄然后一折的伞,其实现在看起来也挺笨重的。然后,我发现我的女主为啥都是以摆地摊起家的呢?哈哈哈哈
    ps,看到很多评论说前世,因为我第一章和第二章并没有把前世的事情都放出来,所以索性在这里解释一下。
    第一,宋泠(程泠)前世为什么没有选择妈妈,是不是看到妈妈有钱了才选择妈妈?
    不是的,宋泠前世只是个五岁的小孩子,并没有选择权,不管宋锦是出于什么考虑,但实际上她才是被放弃的那个。她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其实后面她知道妈妈有钱了,也是对着和她干,因为她一直觉得妈妈并不是真正的爱自己。因为她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被爱,所以才养成了那样懦弱的性格,才会把前世的丈夫当做是自己的救赎。这是很可悲的。
    第二,宋锦为什么前世没有选择抚养宋泠?
    这个我其实后面在文中有提过。宋锦当时觉得自己没钱,没法给女儿很好的生活,下海是否成功也是个未知数,娘家也欠着债,还有各种上学的问题,加上她几次问宋泠,是不是可以接受没有糖吃没有肉吃,真正五岁的小宋泠是不可能理解这些问题后面的深意的,所以自然是给了她否定的答案。所以宋锦一开始是考虑把女儿放在程家,等后续自己有钱了再考虑接过来。(前世做生意起点不一样,所以并不会像后世这么顺利。),但她忽略了小孩子的心理变化,等到她有钱了想要接她过来的时候,宋泠已经怨恨上她了,开始和她对着干。后来又去了南方,距离一远,就更加的管教不到了,只能粗暴的选择给钱。
    我在文中也说过,这对母女其实到了最后,并不是简单的对与错,是与非的问题。她们之间的情况太复杂了,复杂到必须以一场生死才能换来对彼此和对自己的审视。当然,我笔力有限,可能没有更好的表达出来这个意思。
    总之,大家慢慢看哈,不要只看了前面两章就轻易的下定论。
    以后就不再详细的解释了,哈哈。
    第 24 章 [vip]
    可能是宋锦这个模特的宣传作用太好, 也可能是时髦女郎实在是不差钱,最后她自己一个人就买了一把折叠伞,一双长筒袜和两双蕾丝锦纶短袜。加起来一共二十八块钱。
    “同志, 你再给我便宜一点呗?”时髦女郎略有点不好意思开口道。
    程泠有点了悟, 这时候的国营商店都是一口价, 大家还没有熟练掌握杀价的技能。
    宋锦有点为难:“伞的话已经便宜你两块钱了,袜子的利润其实都很低的。要不这样, 看在你是我们第一位顾客的份上,我再一起便宜你五毛, 你看可以吗?”
    时髦女郎也很爽快,只要是砍下来了, 五毛一块的并不在意:“可以,那我就要这几样。”
    她从自己的小荷包里数了二十七块五给宋锦,拿着东西满意的走了。走的时候还说:“你会一直在这里摆摊吧?等我明天带我的朋友们过来看看啊,说不定她们也会喜欢。”
    几个人都很激动。程泠知道进价,她简单算一下,这笔生意利润有十四块四毛, 今天只要再来一笔这样的, 这个月的摊位费就可以赚下来了。
    不过接下来,生意并没有那么顺利。来巷子尾的人本来就不太多, 这边的光线比较又比较暗,来了后能被宋锦的摊子吸引的就更少。这里面还有不少人虽然喜欢她的东西,但是却嫌卖得贵,最后看了看就走了。最后成交的也就那么几个人。
    到了九点半的时候, 大家都陆陆续续的收摊了。
    宋锦和宋一成也用铺盖收拾了东西往回走。回到了家, 陆冬林还没睡。
    “怎么样?”她关心的问。
    程泠扁了扁嘴巴:“卖出去了, 但不是特别好。”
    宋锦点点头。
    陆冬林愣了一下, 笑道:“别急,你们这才第一天摆摊,难道还指望一下子就卖一半啊?你这卖的大部分是时髦东西,要口碑的。等多摆几天,大家知道你这儿有好东西卖,就会来了。”
    她做生意好几年了,对宋锦倒是很看好。
    宋锦原本也有些沮丧,听到她这么说倒是振奋了一下精神:“陆姐说得对,是我们太急了。”
    三人上楼打算清点一下今天的售出情况。宋一成这几天就住陆姐家二楼的客厅里,说好了一天包食宿一块二,反正是夏天,就在地上铺个席子给个枕头毯子就行了。
    “泠泠要不先去睡觉吧?”宋锦转头看到程泠,皱眉道。平时她都让她九点半就上床睡觉,现在都已经十点了。
    程泠肯定不干,抗议道:“不要,我要看看今天卖了多少。”
    宋一成也附和:“姐,你赶紧点完然后我们早点睡。”
    两人都一脸紧张和一脸期待,宋锦噗嗤一笑:“行,那我点了。不要这么紧张,陆姐说的对,今天才第一天呢。”
    程泠看看妈妈把腰包里的钱都掏出来,十块的、五块的、一块的、两块的,各种纸币,还有一堆一毛五毛和一堆硬币。这个时代的钱,最大的面值就是十块,所有的面值加起来都只有十八块八毛八。
    宋锦一张一张的整理好,边整理边数:“卖了两把折叠伞,三双长筒丝袜,八双蕾丝短袜,两双肉色短袜,总共是......七十二块五。”
    她数学不错,立刻算出利润是四十到四十二左右。
    “还不错啊,姐。”宋一成愣了一下,咽了口水,“虽然卖得不是很多,但是利润很高。”
    一个晚上,赚四十多块钱,这还是卖得不好的情况下。要是卖得好,一个晚上不得赚个一两百?难怪人人都想要下海做个体户呢,这可真的比在地里刨食和拿每个月几十块钱的死工资要强多了!他可是知道,虽然钢铁厂工资高,工人们一个月能有个一百多,但像是县上和镇上的老师,一个月也就才三四十块钱!这一个晚上抵别人一个月!
    “利润高但风险也高啊。”宋锦没好气的翻个白眼,“你不能只看着赚到口袋里的,得想着花出去的。”
    做这个生意,她可是先花了一千多出去。万一要是货卖不出去,这一千多就等于是打水漂了。不过——她脸上露出笑容,这的确是比上班要好多了,最起码卖出去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的,而且这么一算,利润很大。这一晚上赚的利润就足够她交一个月的房租和摊位费了。
    这生意,有搞头。
    只是,第二天晚上的情况,立马就给宋锦泼了盆凉水,一个晚上只卖出一把折叠伞,两双长筒丝袜,和五双蕾丝短袜,加起来只赚到三十八块八。本来以为会一天好过一天,却没想到比第一天的情况还要不好。
    这总不能是一天比一天差吧?
    “得想个法子让人来巷子尾才行。”宋锦咬牙道。
    “我觉得咱们那个位置的光线太差了,可以换个瓦数更大一点的灯泡。”宋一成也出主意。第一晚他就觉得那边光线昏暗。现在的摊位是工商局和街道居委会统一扯了电线到每一个摊子顶端,然后安装了一个灯泡,用的是统一十五瓦的灯泡,但巷子头摊位密集,灯光就显得很亮,巷子尾摊位少,就昏暗就不少,根本展现不出摊位上面货物的细节。
    宋锦点头:“行,你去办。换个二十五瓦的先看。如果到时候有人问起,最多我们多交点电费。”
    程泠高高的举手:“我也有一个主意。”
    两个大人炯炯有神的看着她,宋一成饶有兴致:“哟,我们家的小鬼头也想到办法了?来,说来给舅舅听听,要是个好主意,舅舅拿钱给你买冰棍吃。”
    程泠哼了一声:“那你先把钱准备好。”
    她说出自己想到的。在前世的时候,很多店铺前面都会放那种kt板来招揽生意,还有一些店会用那种闪光的小黑板来吸引客人,非常的显眼。她建议妈妈也去弄个类似的广告图或者是请人画宣传画,摆在摊子前面,放在这个时代肯定也是新鲜事物,包管会有人驻足观看。
    “而且我们的摊子位置不是太靠里面了吗?要是能放到巷子头那边就好了,告诉他们里面有这样的一家店,卖伞和袜子。”
    她一本正经的语气配上儿童稚嫩的嗓音显得特别好玩,但宋锦却从一开始就听进去了,等程泠说完之后,她还思考了好一会儿,这才忽然之间一拍掌:
    “这个主意好啊!我记得巷子头是有一家卖女士鞋子的是吧?我们可以和他们合作呀,把广告画放在他那儿去,他卖鞋子,我卖袜子,正好啊!”
    宋锦惊喜的抱起程泠,亲了又亲:“哎呀,我的女儿,实在是太聪明了!比妈妈都聪明!”
    程泠咯咯的笑出来:“没有啦,还是妈妈最聪明!”
    她只是根据自己前世见过的提出建议,但妈妈很快就想到了可以和人合作,这脑袋瓜转得可真快。
    宋一成也默默的对程泠束起大拇指,但他还有点疑虑:“姐,要是人家不想和你合作呢?那也白搭。”
    “肯定有办法的,没事。合作嘛,肯定也要让人家有利可图才行。”宋锦倒是很有信心,“我要好好想想。”
    程泠默默的伸出小手掌放到宋一成面前,扑闪扑闪的大眼睛看着他。宋一成翻个白眼,从口袋里摸出两毛钱放到她手上:“拿去,拿去。”
    程泠朝他皱皱小鼻子,舅舅真小气,妈妈每次给零钱都是一块起步。哎,算了,舅舅穷。
    宋一成被外甥女怜悯的眼神扫过,整个人都不好了。
    宋锦在考虑了一晚后打算还是找人画广告画,不用太大,在摊子上可以摆得下就行。广告画可以虚幻,但如果是真人去照相馆拍摄的话那不一定能出那种效果。
    正当她愁着去哪儿找人画的时候,好不容易结束了这周的补课从学校回来的李磊给她出了个主意:“宋阿姨,你可以去少年宫看看,那边有美术老师。”
    宋锦这才恍然大悟,对啊,还有少年宫这种地方。
    下午,她就带着程泠兴冲冲的去少年宫找老师。柳市也就那么大,从家里走到少年宫也就二十几分钟。是一栋从民国时候留下来的小院子,据说是当时某个巨富的官邸,修得还挺好看,有着拱廊和圆顶。她们进去的时候正好遇到舞蹈班的小朋友下课,一群小朋友穿着舞蹈服从教室里叽叽喳喳的走了出来,又四散而开。
    “泠泠,要不送你来少年宫学跳舞吧?”宋锦明显有些心动。
    程泠望了她一眼:“妈妈,我们是来找美术老师的。”
    宋锦好笑,“妈妈记得。泠泠不愿意学跳舞吗?”
    程泠小脸皱成了一团,她没有接触过舞蹈,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喜欢。但重来了一回,自己也觉得不能像上辈子那么咸鱼了,有点兴趣爱好好像也不错。
    “我还没想好呢,妈妈。等我想好了我再告诉你要学什么。”
    嗯,就等妈妈真正赚到钱之后吧。
    “行。”宋锦点头答应。排在前头的第一件事还是要先把女儿的小学搞定。不,今天最紧要的是要找到美术老师。
    美术老师还挺好找,正在上小朋友的美术培训课。母女俩等他下课后才进去找他。
    “是要报班吗?”教美术的齐老师温和的问,“报班的话去教务处就行了。”
    “不是,老师,我是过来找你的。”宋锦笑吟吟道。
    她也不藏着掖着,开门见山的把自己的来意告诉他,然后开了五块钱的价格。她也不知道这种应该开多少钱,就开了一个自己可以接受的价。
    这个价格其实不低了,齐老师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五十多块钱。因此他听了后有点心动,不过他先是很警觉的看了一下四周,发现没别人,这才松了一口气。看到对面小朋友疑惑的看着自己,这才摸了摸后脑勺,有点羞涩的道:“这个之前不是报纸上刚刊登了‘星期六工程师’吗?我也不知道我们单位支不支持这个,小心点好。”
    宋锦也看了那篇报道,星期六工程师是前段时间《羊城晚报》的记者写的一篇文章,讲述的是很多国企工厂里的工程师利用星期六去乡镇工厂走穴提供技术支援来赚外快的事情。她知道这个事情现在还有点敏感,也理解齐老师的顾虑,也放轻了声音:
    “齐老师,放心,您要是愿意画,我肯定不往外说。要是被人认出来了,我就说您是我弟的朋友,这是您送给他的。”
    她本来想说是“我朋友”,后来想想自己现在是离婚人士,还是要保持一点距离,免得给齐老师招惹上什么麻烦,可以说是考虑得很周到了。
    齐老师心里熨帖,加上本来也想赚点外快贴补家用,很快就应了下来。他是正儿八经美术专业毕业的,这样一张广告画并不难,在和宋锦对完所有的画面细节,约定两天后就可以交稿。
    这两天里,宋锦的生意也依然是不咸不淡。第三天收入三十多块,第四天换上了新灯泡,收入又回到了四十多块。像是第一晚遇到的时髦女郎这样的大手笔,基本上没有再遇到。不过她和宋一成都调整好了心态,就算是每天三四十,其实也不错,只是卖得慢了一点。
    第三天,齐老师把画拿了过来。
    宋锦展开一看,他画的是一个年轻时髦的女人形象,很像是她很喜欢的《庐山恋》中的张瑜,穿着白色为底印染大花的连衣裙,然后配长筒丝袜和中跟白色凉鞋,撑了一把橙黄色的洋伞,非常的吸引人眼球。最关键的是,最底下还写着一行字“锦泠商铺,往内一百米,有雨伞丝袜出售”。
    这才是重点!虽然齐老师并不这么认为,还觉得破坏了画面,但出钱的人说了算,他只能照办。
    “很好,谢谢!”宋锦很满意,爽快的把尾款给补了。
    宋一成这两天跑废品站搞了一点废木料,做了个木头框子,两人拿着画用图钉给钉了上去。
    “今天生意肯定会更好。”程泠也很满意这个效果,她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晚上的效果,但宋锦却不让她再去了。
    “你得好好在家睡觉,这几天搞到太晚了。”她妈一副没得商量的样子,“小朋友们都是九点就要上床睡觉了,这样才能长得高。”
    “我就再去一天。”程泠缠着她。
    “不行,你前天也是这么说。”
    程泠见她丝毫不为所动,垂头丧气,赶紧长大吧,小孩就是没人权:“行吧。我自己在家睡觉。”
    睡是睡不着的,等到客厅的座钟敲了整点十点的时候,听到宋锦和宋一成在楼下和陆冬林打招呼说话的声音,她骨碌一下就从床上爬了起来,在楼梯口对着宋锦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