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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91)

      以备不时之需也好,聊胜于无也罢,只要能帮到林不羡,哪怕是一丢丢也是好的。
    哎。踩在厚实的雪地上,云安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口中的白烟浓浓,又转瞬消散。
    她从怀里掏出那个四四方方的木匣,取出里面的戒指戴在了自己的无名指上,心中跟着一悸。摸着上面的那颗冰凉光泽的银珠子,呢喃道:真希望你永远都用不到它。
    云安抬眼,望向夜空。
    她是喜欢她的,很喜欢、很肯定,只是这份感情里隔了不知多少个沧海桑田,为了不给双方徒增痛苦,云安只能把它埋在心底。
    她想偷偷带着这份喜欢消失,回到蓝星独自消化,对于林不羡而言自己最好只是一个拿了银子,和她做了一场契约夫妻的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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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收到家书
    天刚蒙蒙亮云安就出发了, 马鞍两侧挂着鼓鼓的行囊,身后还背着一个背箱,里头放着各种路上的必需品, 就连怀里都是鼓鼓的。
    掌柜的将云安送到门口,拉着马笼头不撒手, 苦口婆心地说道:姑爷, 小的这就派人去镖局给您叫几位镖师护送您回洛城吧,这大年下的,您一身锦衣,又被这么多行礼, 万一被歹人盯上了,可如何是好啊!在掌柜的眼中,云安这副打扮和肥羊没什么区别。
    云安安慰道:掌柜的你就放心吧, 没事儿的。我着急回去,你就别忙了。
    说完也不管掌柜的再说,执意走了。
    到了城门口, 还等了一会儿城门才开, 年关将至和云安一同在城门口等待的,还有好多人。
    看着这些人, 云安的心中也流淌着暖意,感觉就像是在蓝星的春运时,虽然挤车辛苦了点儿,但当坐稳后看着周围的归家人,心中总会升起一种奇异的共鸣。
    燕国和蓝星也一样, 百姓们对归家的执着,别无二致。
    不同于云安,那些人大多三五成群结伴, 而且看起来都非大富人家,衣着厚实,普通。
    云安无视了周围人头来的目光,脸上带着笑意,待城门开启,如箭矢般第一个冲了出去。
    云安的骑术是在时光岛学习的,那里有全世界一流的老师,所以她不仅骑马的姿势很飘逸,还能用巧妙的姿势做到减震,即便是赶长途路,体力也会得到保留。
    云安快马加鞭,很快就将一同出城的人远远地甩在后面,寒风打在脸上,云安的心却是火热的,怀中还揣着永乐公主和宁王高怀给的牌子,这是她这一趟最大的收获,也是对林不羡的交代。
    大概又行了半个时辰,云安一拉缰绳:吁!马儿嘶鸣一声,喘着粗气慢慢停了下来。
    云安立在马上,举目四望,入眼皆是白茫茫一片,不见人烟,也没有行人。
    云安一夹马肚,扯着缰绳操控马儿进了路边树林,翻身下马,拴好马儿,找了一处相对空旷之地,打开了空间。
    将所有携带的东西都装到了空间里,脱下身上的华贵大氅,并麻利地脱下了身上的名贵长衫,露出里面的纯黑色的紧身衣,突显出接近完美的身材。
    云安敢独自上路,自然有她的倚仗,这身衣服是蓝星研发的高科技,外部采用类似冲锋衣的材质,房水透气,里面安装了脉冲装置,一旦贴合人体就会源源不断地提供热量,最适合在极端天气时穿上,而且还有一定的抵抗冷兵器攻击的效果。
    云安从空间里拿出一个包裹,然后关上了空间,打开,里面是一身粗布行头,赭石色的粗裤麻衣,还是半单不单的,在这样一个季节光是看着都觉得冷。还有一件中衣用的同样不是什么好材质,米黄色。最后还有一双皂靴,算是这身行头里最好的一样了。
    云安麻利地将这身衣服穿好,抖了抖包袱皮,竟然是一块毡布,云安直接系到了身上,充做披风御寒。
    这身衣服一换上云安立马来了一个大变样,从一位偏偏富家公子,变成了一位穷困潦倒的旅人,这还不算完,云安又细心地从盘的一丝不苟的发髻中挑出了几缕头发,看起来落魄了不少。
    云安还是有些不放心,她很清楚女子和男子之间存在的生理差异,即便这个星球的人综合体力都偏弱,也不能一概而论,万一有那种天赋异禀的贼人呢?而且自己又不是铜皮铁骨,还是要堤防暗箭的
    只有把自己打扮到让那些贼人看到也提不起一点儿兴趣,才能最大程度地免除后续的麻烦。
    云安思考了一阵,觉得自己要是连个背囊都没有不符合逻辑,于是拿了几块干粮用布包好挂在了马鞍上,又取了大概几百文铜板放到一个布袋里,也一并放在了马鞍里,抖开另一个包袱皮儿,做成了头巾围脖,只留了一双眼睛在外面。
    如此,便成了。
    云安重新跨上马背,打开隐藏在左眼中的设备,启动三维地图。
    洛城的位置是红色的标点,只要朝着那个方向走就行了。
    云安离开之后掌柜的越想越觉得不妥,林府何人不知这偌大的家业最后要交到四小姐的手上?云安即便是赘婿,未来也是林府的半个主人呢,万一要是从他这里离开后出了事儿那他这辈子可就算完了!
    掌柜的一面派人去林氏旗下的镖局,请镖师去追云安,自己则给林不羡写了一封信,信中言明事情经过,并委婉地告诉林不羡,他数次提议找镖师护送云安,但云安执意要一个人回去,他苦拦不住又不敢以下犯上,只能让云安走了。但是已经派了镖师去追,尽量弥补,特此禀报四小姐,请四小姐从陇东那边也派出人去,沿途去接姑爷,以保万全。
    写完信,掌柜的盖上了云来客栈的印鉴,找了一截细竹头将信卷好封在里面,到后院鸽子房里取了一只只有十万火急才会用到的信鸽,把信绑在上面放飞了。
    一转眼,又十天过去,除了一些偏远州府圣旨抵达的比较晚以外,燕国大部分州府的守制期都过了,再加上年关将至,百姓们纷纷摘下白纱换红布,大街小巷都洋溢着年关的喜庆。
    先太子自有体弱多病,于社稷并无功勋,百姓们更是对这位先太子没有什么感情,被迫披麻戴孝这么久,多少心里头都感觉晦气,正好要过年了,用大红色好好冲一冲,也好让自家的时运好起来。
    于是,民间出现了两极分化,那些个高门贵府这个年操办的格外简单,反倒是平常百姓家十分热闹。
    洛城这边,得益于林威对林不羡下达了闭门思过的命令,这也是林不羡自打接管家业以来,过的最清净的一个年关。
    这些日子,除了晨起例行给母亲请安,其余哪儿都不去,只待在自己的闺房内,尽情地沉浸在书籍的海洋中,那些平常不得闲来看的书,一次看了个够。
    林不羡的无为令由仪心急,不过她也吸取了教训,知道不该说的话不要说,只能在心里干着急。
    闺房里铺了地龙还点了火盆,暖烘烘的。
    林不羡在房间里看书,由仪则在耳房做针线活,门外突然传来低声的呼唤,是丫鬟的声音:由仪姐姐可在?
    由仪放下针线活,匆匆出来,门外立着一位外院的丫鬟,由仪迈过门框,带上门,低声问道:怎么了?小姐在里头看书呢。
    回姐姐的话,是林风回来了,还带了一封家书回来,劳烦姐姐转呈四小姐。
    丫鬟将云安的信递给由仪,由仪低头扫了一眼,答道:知道了,我这就去,天冷,你快回去吧。
    是,奴婢告退。
    由仪回了屋,来到卧房外禀报道:小姐,林风带了封信回来,外院的丫鬟刚送来的。
    沉浸在古卷中的林四小姐瞬间抽离,心弦波动,偏要用最平常清冷口吻,答道:送进来吧。
    是。
    由仪双手托着信封递到林不羡面前,林不羡的心中涌出了渴望,立刻就像看到信里的内容,却故意端着,表现亦是淡淡的,只是随手拿过便放到一旁,接着低头看书,说道:你先下去吧。
    是。
    哦,对了,告诉林风到账房去领赏,好歹走了这一趟远路。
    是。
    由仪退下了,待完全听不到脚步声,林不羡才放下了手中的书卷,拿起云安些的家书,撕开
    那看起来并不美观,但还算工整的字迹映入眼帘
    吾妻,见字如面。
    悉闻来信,吾心欢喜。京城一切安好,道场法会将毕,归期不远。
    待正事办妥,吾必快马加鞭赶回洛城,与吾妻共赴佳节。
    谨颂冬遂,云安。
    休嫌半纸无多重,一字千金卿可明?
    笑颜无声绽放,寥寥数语林不羡却看了良久,纤纤玉指划过最后一行小诗,林四小姐低声呢喃道:七万两千两便够了?怎地也不凑个整数那语气中竟带着一丝娇嗔和不满,好像她才是那个得金子的人。
    云安的信一共七十二个字,不知是出于商人对数字的敏锐还是旁的缘由,林四小姐竟数了出来。
    她的目光定格在信中的最后一句话上,久久挪不开。
    四小姐自问读过不少名诗美词,眼前的这一句,是她读到过的,最能入心的。
    林不羡的脑海中甚至能浮现出云安当时的模样,她大抵是有些羞涩的吧?没想到信已写完却还空了大半页纸,应该也是怕收信人见了,也觉得不好看,便咬着笔头补了这一句。
    林不羡读到了云安的羞涩和含蓄,只是很难将句话的主人和云安对上号而已,那个砸了当铺,暴打嚼舌根伙计的人原来也有如此小女儿的一面呢?
    云安是女子的这件事,林不羡一早就知道,她亦从来没有混淆过云安的性别,只是林不羡一直觉得云安是个不拘小节的人。
    聪明智慧是有的,但却不善于使心计,若是遇到麻烦,她绝对不会选择秋后算账,与其如此,还不如直接动手来的痛快。
    林不羡收起了信,依旧装回信封里,走到架子前从上面取了一方木匣放了进去,里面同放的还有一封她和云安的婚书。
    林不羡将木匣放回原处,坚定地想着:待你归来,府里也快变天了,若你选择留下我,必会护你周全。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
    113、山林遇险
    日子一天天过去, 云安距离洛城也越来越近了,眼前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层峦叠嶂的山脉, 这片山名叫:崇山岭。
    也是路陇东的一条必经之路,除非走水路, 否则必须要穿过崇山岭, 出了这道山岭,大概再快马加鞭走个两三日就能回到洛城。
    云安一行人从洛城出发前往京城的时候,也曾走过这条路,胡黎还特意和云安介绍过, 崇山岭这个名字因为山脉绵延不绝而得名,这大山之中有不少贼寨子。由于只有一条官道能快速地穿过这片山岭,所以这条路也成了贼人们打家劫舍的风水宝地。
    一般的商旅, 百姓、都不愿意冒这个险,宁愿徒步爬山,走小路、花上数倍的路程的时日, 也不愿意走这条最近的官道。
    当时在一旁的杜仲还笑道:山中有不少猛兽出没, 可商旅们宁愿在野兽口中拼死活,也不愿意在这条路上碰运气, 时间长了这条路也有了个诨名,叫:不归路。
    云安好奇问道:官府不管吗?
    杜仲笑了一阵,说道:云公子可知这崇山岭有多少座山?那些贼寨大多依傍险要地形易守难攻,有些大寨子还发展出了一些守城器械,官府想要攻克这些山寨, 至少要派出五倍以上的兵力,还要带上攻城用的云梯才有可能攻破。
    胡黎说道:是呢,这崇山岭中的贼寨之间有着特殊的默契, 平日里大多井水不犯河水,但只要碰到官府围剿山寨之事,临近的山寨一定会出手帮衬。所以啊,这崇山岭两边的镖局,谁要是想在坐上大镖头的位置,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能带着镖物安然无恙地走过这条崇山岭。有命回,便能做的大镖头的位置了。
    听到这里,云安稍加思索后笑了起来,说道:如果只是这个要求,还真挺有意思的。
    杜仲和胡黎齐问趣在何处,云安答道:只要和这条路上的山贼打好关系不就行了?而且,我要是崇山岭贼窝的大当家,我完全可以派个心腹属下到山下去应聘大镖头,岂不是甲乙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