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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从小被养在道冠里,人如玉,眸似点漆,比深山高悬的银月更俊美。
他的身体似乎一直不太好,苍白的面容时常带着挥之不去的病弱感,被一种超出红尘的疏离感笼罩着,好像下一秒就要乘风归去。
金池被他捡回去时,正是偏激叛逆之时,每当他龇着牙扬言要如何拼命报复仇家时,看上去清冷出尘的那人,总会轻轻地叹一声气,温柔地摸了摸他的头发:“又说气话。”
“不要做伤害自己的事。”
这样好的人,去世时也不过才二十二岁。
死于一场山林火灾。
那时候金池不懂自己的眷恋是为何,然而情感在六年里不断发酵膨胀,他终于明白了。
只是为时已晚。
从一开始来到裴昼身边,他就清楚地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有时候晃眼看见裴昼坐在沙发上的轮廓,他就能借此欺骗自己,那人还在世界上他不知道的某个地方,好好地活着。
恰好裴昼把他当个寄托情感的替身,从未投入过一分情感,两人皆心怀鬼胎,岂不正合适?
扪心自问,比起裴昼随时发作的脾气,看在那张脸和钱的份上,他可从来没发过脾气。
……毕竟老板给的钱实在太多了。
拿着亏心。
又呆了半个小时,金池看了眼表:“走了,晨子还在酒吧等我。”
像知道那人会说什么,他拍拍屁股起身,背对墓碑挥了挥手:“放心吧,不打架,不闹事。”
虞临渊希望他做一个正直向上的人,金池从小到大野草似的胡乱疯长,对他来说挺难的。
只因为喜欢的人想,他愿意学着去做。
.....
夜色是附近最有名的酒吧,gay来gay往,北市大部分名流明星都在这里玩过,隐蔽性很好。
遇到裴昼之前,金池还在这里做过几个月主管,负责安保一块,对这里很熟。
晚上八点,静谧的夜色席卷,却是酒吧最热闹的时候,他一出现,四周立刻躁动起来。
今天金池穿了件黑色工装夹克,酒吧有点热,脱下的外套搭在手臂上,里面的黑色衬衫领口开得有些深,恰好露出优美的脖颈线条,和微微突出的喉结。
暧昧昏暗的灯光打在青年身上,头发反射出金灿灿的光芒,衬着底下瓷白的肌肤,白皮红唇。卸除妆容后,不再刻意保持温顺笑容的他,不再是那个小白花一样的纯情金丝雀,身形高挑挺直,像一株冷夜中的玫瑰花,又冷又欲。
一进来,就引得无数人蠢蠢欲动。
而本人对此却一无所知。
“池哥来了?”迎宾的制服帅哥双眼一亮,殷勤道:“晨哥在老位置,我带你过去。”
金池笑了笑:“不用,我知道路。”
制服帅哥不加掩饰地露出遗憾神色,舔了舔唇,三步一回头地回到门口。
上次有个不知底细的客人见色起意,尾随金池出了酒吧,接下来很久没出现。后来才知道腿被打断,住了一个月院。
可惜了,这是一株扎手的玫瑰。
来到老位置的卡座上,金池被付晨拽了过去,按着坐下,说道:“别理那些人,玩得很浪,小心得病。”
“我给你介绍个安分的。”
话还没说完,金池旁边探来了一个脑袋,小奶狗巴巴地望着他:“哥哥,我干净,可上可下,哥哥怎么喜欢怎么来。”
付晨:“……”
金池登时战术性后仰:“……”
这叫不浪?
“我是不是说过我兄弟喜欢矜持的,收着点。”付晨笑骂一句,把不服气的小奶狗拨开,轻轻摇晃酒杯:“别被他忽悠了,这小孩就是嘴花,刚成年,男朋友都没交过一个,有兴趣吗?”
金池瞥了眼一旁气鼓鼓的男孩,扶额:“怎么还是把人带来了,我真没想法。”
付晨狐疑地盯着他:“你别还是惦着那劈腿男吧,有什么好的,关了灯不都一样?”
金池说:“跟他没关系。”
他和裴昼连手都没牵过,与其说恋人,不如说是拿着高昂年薪的替身与金主。
两人聊了大半个小时,他原本还想再和付晨说几句话,奈何小奶狗太热情,眼看着再不走,人都要坐上他大腿了,金池实在招架不住,借着上厕所的借口尿遁了。
走到酒吧正门时,差点撞上一拨人。
金池没当回事,正要绕开,耳边忽的钻进一道上午刚听过的声音,没视频里软和,现实里听着有点夹嗓。
“阿昼,怎么喝这么多。”
金池闻声看去,被一群人簇拥着,骆闻希架着喝醉的裴昼,声音又轻又软:“你住哪儿?”
裴昼喝下骆闻希递来的醒酒药,清醒了点,想也不想道:“犀园。”说完愣了几秒,改口道:“……我记错了,是小南湾。”
怎么就下意识说成了金池住的犀园?
骆闻希像没听出来不对,温柔道:“你休息会儿,我送你回去,到了地方叫你。”
裴昼嗯了一声,刚要往前走,余光蓦地瞥见一道有些眼熟的背影,再看,又没有了。
骆闻希跟着他看去:“看谁呢?”
裴昼揉了揉眉心:“没什么,认错了。”
想什么呢。
金池怎么可能来这种地方。
另一边,金池脚步一转,扭头去了酒吧后门,化妆不是魔法,如果被裴昼看清他的脸,大概率还是能认出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