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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风]螳螂 作者:青霓青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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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逮捕了嫌疑人劳拉·柯利。有证据显示,她为了得到丈夫的巨额保险金和遗产,精心策划了一场看似天衣无缝的失踪案件,而事实上她却将丈夫残忍杀害。尽管她无数次尖叫着宣示自己的无辜与冤屈,但法官依旧将她判入了阴暗潮湿的监狱。由于她拒绝说出柯利教授的下落,她被以一级谋杀罪的罪名判处终生监.禁,并且不得保释。更巧的是,在生物学届,柯利教授曾经有一篇著名的论文《对动物的社会性行为的研究》,其中以大段篇幅描写了雌性螳螂在食物缺乏时期吞食自己丈夫的情况,因此,这桩案子又被成为“螳螂案”。

    在两年前,这个案件曾经掀起过轩然大波。我的同事大卫曾经参与过该事件的报道,根据他所言,劳拉具有杀害柯利教授的嫌疑,但那些所谓的证据完全不足以给一个人定罪。他有理由相信,旧金山警方就像八十年前“鸡舍谋杀案”(4)中腐败无能的洛杉矶警方一样,只是为了给群情激愤的市民们一个交代而简单粗暴地让这个可怜的女人身陷囹圄。

    “如果真凶不是劳拉,那么又是谁残害了道格拉斯·柯利?或者,我们是否能就此推断柯利教授还活着?很遗憾,一切都处于未知状态。”在本案的最后,作者这样写道。

    看完作者打下的最后一个句号,我陷入了沉思。

    作者有话要说:

    1亨利·霍华德·霍姆斯,阿尔·卡彭,理查德·斯派克:这几个都是芝加哥著名的罪犯。

    2reddit:俗称“美国的天涯社区”。

    3十二宫杀手(zodiabsp;killer):一名于60年代晚期在美国加州北部犯下多起凶案的连续杀人犯。

    4鸡舍谋杀案;一起发生于1928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河滨县的一系列绑架和谋杀儿童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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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来啦!之前一个月因为到国外入职的原因很忙就没有写……(刚毕业的社畜伤不起

    新的短篇《螳螂》是一个记者追踪旧案的故事!已经写了一半了!这几天就会写完的!谢谢大家!鞠躬!

    第2章 第二章 初识

    “大卫,能把有关柯利案件的报道拿给我看看吗?”我起身来到大卫的办公桌边问道。

    “当然。”他喝了一口咖啡,迅速从抽屉里抽出一本厚厚的工作笔记,上面全是他曾经参与过的报道的剪报。我也有这样的工作习惯,但我的资历决定了我在其中记录的内容一定比他少得多。他看我一脸认真的模样,揶揄道,“罗比,你想做福尔摩斯吗?”

    “别取笑我了,大卫。”我说,“我只想知道我的大学的教授到底遇上了什么事。”

    “听着,这件事很蹊跷。”他终于严肃起来,翻开那本皱巴巴的笔记本,指着其中一篇关于劳拉的报道说,“我觉得她不像在说谎。真凶一定另有其人,只是那个狡猾的家伙藏匿在黑暗里,把我们都骗过去了。”

    我看着那篇报道上摄影记者抓拍的劳拉的面容,思索了片刻。法庭上的她形销骨立,形容憔悴,就连金发也失去了光泽,与之前我在全家福上看到的光彩照人的样子判若两人。面对法官的审判,她的神情惊惧而激动,正张大嘴巴,活动手脚为自己辩解着什么。说实话,她手舞足蹈的样子显得慌张又滑稽。

    通常来说,作为一个女人,就算她的心理素质再好,天生的母性也难以令她成为冷血的谋杀者。作为两位孩子的母亲,作为一名与丈夫恩爱的妻子,她的作案动机更难以令人信服。正常人为什么要奋进心思挣开和睦平静的生活,投向令人不齿的犯罪生涯?

    我想我该去深究这件事。大卫说得对,这次我想成为福尔摩斯。

    根据大卫提供的信息,我找到了住在榛子街的多米尼克·柯利。他今年20岁,正在波士顿上大学。现在正值暑假时期,因此我才能在旧金山见到他。

    如果说我的一生中有什么情景称得上永生难忘的话,这次相见一定能算进里面。当我叩响那栋蓝白相间的独栋别墅的时候,我的心情无疑堪比十几年前遭遇海啸的波涛汹涌的印度洋。

    而这份忐忑在那个金发的身影真真切切出现在我的面前的时候达到了巅峰。

    “你好,我是《旧金山记事报》的记者,罗伯特·林赛。之前我在推特上和你说过。”几秒的手足无措过后,我向他伸出手,“很抱歉打扰你。”

    “不,一点儿也没有,”他比我矮半个脑袋,面容清秀,看起来瘦削而苍白,但手劲却不小,甚至把我的手握得生疼。多米尼克友好地朝我笑笑,“来吧,咖啡和茶都为你准备好了。”

    整座屋子摆设整齐,整理有序,装修中处处带着一种温柔的暖色调,不难看出这儿曾经住着和睦的一家人。但此刻,偌大的房子里除了这个青年以外空无一人。

    从之前的交谈中我得知,自从继父失踪,母亲入狱以后,他就一个人在这里住到现在。继姐惠特妮在千里之外的纽约上大学,并且在那儿交了一个男朋友,就连放假也不回家。

    “你没有想过和亲戚一起住吗?姑姨、叔舅、表兄弟之类的?”我坐到沙发上打开笔记本电脑,职业习惯让我试图自然而主动地开启一个话题,“一个人住在这么大的房子里难免感到孤独。”

    “我已经习惯了。”他端来两杯现磨的热气腾腾的咖啡,并且习惯性地在其中各加入了两块大大的方糖,这才恍然大悟一般想起什么,懊恼道,“噢,该死,我忘了事先询问你要不要放糖了。”

    “没关系,我也爱喝甜的。”我微笑着说,“我想我们可以开始了。”

    “当然。”他坐到我斜对面的单人沙发上,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又顺手放到茶几上。那上边还摆着一本夹着书签的精装版的戴维·赫伯特·劳伦斯的《虹》(1)。他的坐姿笔挺,就像那些身姿袅娜的芭蕾舞演员一样,单从这一点来说,他和崇尚轻松自在的同龄人有着很大的不同。似乎是察觉到我的目光,他笑了笑,解释道,“请原谅,我并非故意做出一副过于官方的模样。只是因为我的母亲曾经做过模特,从小就对我进行严苛的体态训练。”

    “你的母亲曾经是模特?哦,她理当成为一名模特,她是那样美丽。”我说,“我相信她一定是被诬陷的。”

    “舆论里都这么说。”多米尼克却对此不以为意,他以一种十分端庄的姿态喝了一口咖啡,面上的神情并没有多少变化,似乎对这个话题深感麻木,“也许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事情的真相了。”

    “别这么想,多姆,我可以这么叫你吗?”我问,“你可以叫我罗比。”

    “尼克。”他纠正我,“妈妈觉得‘多姆’(dom)听上去像是‘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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