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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 作者:不饮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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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摘星星摘月亮。
对你的喜欢到月球那么多。
代表月亮守护你。
林逸有点想笑,程老师也会被这些骗小女生的东西打动吗。怎么觉得有点反差萌。
林逸关掉手机关掉灯,靠着沙发上,看着程辽的方向。
一瞬间的黑暗是最黑暗的,适应以后,借着外面透进来的不知道是灯光还是月光,林逸慢慢可以看到程辽的轮廓,然后可以看到程辽搭在额头的手,好像还有点皱着眉头。
林逸收回目光,努力看着自己手里的那个月球,手指抚摸着上面的凹凸。黑暗好像给它镀了一层奇异的光辉,看起来像真的把遥远的那颗星球摘下来,放在了自己的手里。
也像是程辽,把自己的心意放在了他的手里。
他不敢接,把钥匙扣揣在了兜里。
林逸把腿架着桌上,上半身陷在沙发里,想要将就着睡一觉。
只是闭上眼又想起来,不久前楼下的那个程辽。想舞台下面的尖声喝彩,想程辽无措的眼神,想程辽后仰的腰,想他拂过自己手臂和后背的手。
林逸腾的从沙发上站起来,去打开丁朗平时休息的房间门,半夜三更的换了床单被套,负气般的把衣服脱了扔在椅子上准备睡觉。
只是裤子扔过去的时候听到咚一声。林逸烦得不行,根本不想理,却又想起来放在兜里的那个月球。只好爬起来去捡。
把月球放在床头柜上,林逸终于可以睡觉了。睡沉过去前却想起来,程辽对叨叨说过的那句,把所有的爱和团圆都给你。
啊,所以是月亮啊。林逸心里想着这句终于沉沉睡去。
第28章 哦,情敌?
林逸醒过来的时候,躺在床上不愿意起来,也不好意思起来。梦里的程辽睁着眼角泛红的眼睛,微微眯起来看他。醒过来害怕去面对同一双却带着清醒的眼睛,怕看得自己的羞耻无处遁形。
只是推开房门并没有看到沙发上有人,到处找了一圈才确定程辽悄无声息的走了。还有一张飘落在地上的纸条。
我先回家了,谢谢昨晚的照顾。
程辽是逃走的。
酒精上头并没有把他的记忆冲刷分毫,早上醒来头昏脑涨下,反而愈发清晰了。那件烫手的衬衫还穿在身上,程辽觉得自己头脑和脸颊脖子全都烧起来了。用仅存的理智留了纸条,真真说得上是落荒而逃。
此后的一星期,程辽都没敢联系林逸。不只是不敢联系,就连在丁朗的朋友圈下面看到林逸的点赞,心里都不停的翻滚那天的场面。
只是一星期过后又是一星期,程辽才明白过来,林逸这两个字这个人,唯一的出现就是丁朗的朋友圈点赞和评论了。
程辽上完最后一天班,还有一周开学,应该有很多要准备的事,而这一周也不用去医院上班了。只是他既没有放松休息的愉悦,也没有开学备课的精力。
程辽把手机扔的远远的留在卧室,连了电脑和电视在客厅看电影。电影是这个系列的最终篇,男主被女儿埋葬的镜头出来,程辽想跟着哭。
只是煞风景的铃声突然响起来,程辽吓得一激灵,什么情绪都没有了。赶紧穿了拖鞋咚咚咚的跑去接电话,手机一拿到手,又是肖一逊那张大脸。
“我们程辽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呀,是不是在干坏事?”
“好好说话。”
“嗯~~”肖一逊突然凑近了看屏幕,一脸惊讶“你怎么了,为什么眼睛红红的,被欺负了吗?要我出头吗?”
程辽噗的笑出来,服了这个活宝了,说:“我在看电影,x刚刚死了,你电话就来了,没哭成。”
“哎,下次看这样的电影,要和我一起,我陪你哭还给你递纸巾,多么美好的画面。”
“那我们可能只能看喜剧片了。哈哈哈。”
肖一逊还很开心:“这么说是可以一起看咯。哈哈,喜剧片更好,陪你笑出眼泪,我还是给你递纸巾。”
“行啊,你要是能回来,我包下电影院请你看。”
肖一逊看程辽得意的样子,是料准了他留恋这种懒散的生活,不愿意回国。只是程辽错了。“不用,就在你家看,等着我吧。三天后见。”
程辽看着肖一逊一脸认真的样子,像是得了什么了不起的承诺,顿时有点懵。说:“你真的要回国了?不是说想喂一辈子袋鼠,每天早晚看两遍海吗。”
肖一逊沉默了一会儿,程辽还以为屏幕卡住了,喂了好几声。却听到对方突然开口:“因为我有更想要的。”
然后屏幕真的卡住了,卡的有点微妙,看起来肖一逊的脸有点歪,截下来可以做表情包,只是表情却是无比认真的。程辽也跟着屏幕卡住了,不知道说什么。
肖一逊说完那句话就把电话挂断了。然后给程辽发消息:三天后见。
接下来的几天,程辽效率奇高,没有时间反复纠结,只想着赶紧把课备好,等肖一逊回来肯定是闲不下来了。
只是三天后并没有如约而来,航班遇到恶劣天气,全线停飞,肖一逊推迟一天回国。
他早就把这边的住处、工作都整理好了,只好在机场附近开了一家房间。酒店里没有电视,网络也不好,肖一逊翻出ipad看以前的照片。
大学期间的程辽,被拍照的时候总是有点腼腆的笑。只是别人的腼腆看起来有点畏缩,毫不大方,他的腼腆总是抿一点嘴唇,嘴角微微翘起,是一点不好意思的笑,每次看见都觉得特别动人。
肖一逊点了点屏幕上的人,说:对你,晚一点点我都怕。
肖一逊和程辽是室友,原本只是四人间的四分之一的友谊,况且n大当时管理住宿不严,肖一逊经常不在寝室住。按理说两个人的关系也就是室友了。
只是大二那年,学院有一个大规模的竞赛,肖一逊那时候就在为出国做准备了,听说这个竞赛含金量很高,于是想组一个小组去参赛。
肖一逊纵观全系,觉得程辽是最最够格的,于是发出了邀请。后来小组成功拿了三等奖,对大二的弱鸡来说是非常好的成绩了,肖一逊那时候就真的服了程辽。
用现在的话来说,肖一逊那时候对程辽的心情大概是:不要再发散魅力了,你这个毫不自知的家伙。
反正等到肖一逊明白过来的时候,早就着了程辽的魔。
只是他也从来不是循规蹈矩的人。就像好不容易出了国,却没有继续学动物,反倒是学起了西餐,他简直最怕束缚。所以他从前到如今,都是只敢言语上浪荡一下。
直到现在。
大学期间,肖一逊因为在意所以格外敏锐,窥见了一点程辽那时候的世界,只是只知道一点迹象,既不知来龙也不知去脉。而且他格外不像一般人,不会总想要窥探心上人的究竟,所以从来没有询问过程辽一丝一毫。
而七夕节,就像是一个讯号,告诉他要晚了要晚了,所以他决定不再悄无声息的回来。
只是他雄心满满落地的时候,程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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