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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朕居然被只猫饲养了 作者:弦外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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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吃鸡蛋的吗?看老娘今天不打烂你的嘴!还跑,你还敢跑,给老娘回来……”

    这是赵保全邻居黄嫂子的声音。

    看来昨晚灰狼收获不小呀?

    奚念知很想打抱不平说:你们别冤枉吉祥了好吗?它很无辜的,委屈得都快哭了好吗?这明明是狼干的好事,是狼呀狼呀狼呀!

    不过她实在是没力气了,然后他们也听不懂猫语嘛!

    陷入熟睡前,奚念知无可奈何地想,哎,吉祥啊吉祥,想开点儿,锅背着背着也就习惯了是吧?

    第三章

    睡了两个时辰,奚念知被一股浓郁的鱼香给勾引醒了!

    那香味儿,简直了。

    仿佛着了魔般,奚念知迷迷瞪瞪爬出稻草窝,耸动鼻子循着空气中的香味儿一路猛追。

    等神智清醒过来,她发现自己已然登堂入室,正站在黄嫂子家厨房口垂涎三尺地盯着大锅瞧。

    呃——

    伸出前爪摸了摸鼻尖。

    作为人,奚念知有点羞愧。

    奇了怪了,她从前没觉得鱼特别好吃啊!

    果然猫就是猫,对鱼有一种近乎痴迷的执念!

    “哟,小黄闻到香味儿过来了?”掌勺的黄大嫂发现了贪嘴小猫,好笑地跟它聊了两句,然后转身往灶肚里喂柴。

    火势很旺,烧得灶壁亮堂堂的。

    奚念知看不见那一锅鱼,没办法,她现在太矮了。

    但锅内鲜汤咕噜咕噜鼓着泡儿的声音她可听得一清二楚,还有腾腾往上冒的热汽,她瞧得可明白了。

    好香好香,奚念知身不由己地舔了舔舌头,快流口水了。

    忍住忍住。

    奚念知紧闭猫嘴,用意志力克服内心那股原始的渴望。

    “哎。”黄大嫂可不懂它的忧愁,她握着木勺搅动鱼汤,还在为早上的事情生气,自言自语似的嘟囔叹气,“也不知怎么的,吉祥从前不偷吃鸡蛋的嘛!最近接二连三的,鸡窝里的蛋全消失的无影无踪,这可都是银子啊,还想着再攒两篮鸡蛋给卖了,去山下裁缝铺给铃铛儿买点新布做衣裳呢!”

    奚念知:“……喵!”

    是狼偷的鸡蛋并不是吉祥啊!

    你们连追踪的基本方向都搞错啦!

    黄大搜扭头看它,气笑说:“早知道养什么狗,养只猫多好!是吧,小黄?”

    奚念知:“喵喵喵!”

    小黄这名字也太逊了吧?村里起码有三条狗叫小黄!

    她举爪抗议!

    黄大嫂看见它动作,笑得更开了:“等会吃饭,鱼头留给你,谁叫你长得乖巧伶俐又可爱呢?”

    奚念知:“喵呜!”

    这话没错了!特别实在。

    小步跑上前,奚念知蹭了蹭黄大嫂的裤腿。

    黄大嫂家的中饭大概一直都很准,太阳正中时,在田里务农的黄大嫂丈夫回来了。

    这个汉子名叫黄大壮,皮肤黝黑,臂膀结实有力,但话很少。

    黄大嫂先给丈夫盛了碗红薯米粥,才拉着刚从外面玩耍回来的铃铛儿去洗手。

    铃铛儿五岁了,是个男娃,长得更像黄大嫂。

    看着这一家人,奚念知默默地蹲在餐桌不远处。

    此时此刻,她的思绪有点不受控制了。

    满脑子都是鱼鱼鱼,黄大嫂承诺吃饭的时候给她鱼头的,成年人说话要算话呀!她可都当真了。

    眼巴巴瞅着黄大壮,奚念知吧唧了下嘴。

    然而下一个瞬间,她的梦想粉碎了一地。

    桌上共三样菜,一盘野韭菜,一盘酱萝卜,还有一碟鱼。

    黄大壮手里两根竹筷犹豫了半瞬,蓦地往鱼伸去,他避开肉多的身子,竹筷夹住鱼头,手腕一个巧劲,鱼头轻而易举被他拧下。

    吸了口鱼头,黄大壮仰头往嘴里倒了大口粥,吃得十分酣畅。

    这鱼肯定好吃极了。

    光看他表情就能知道。

    奚念知绝望地趴下,蔫蔫在地上磨爪。

    这是她的鱼头啊黄大壮……

    “你怎么把鱼头给吃了?”须臾,黄大嫂跟铃铛儿来吃饭,一眼便看到了那些碎骨头渣,摇摇头拾起竹筷,她夹了块鱼肚嫩白的肉放到丈夫碗里,“这鱼挺大的,你多吃点,鱼头我本来要给小黄,你却将它给吃了,瞧,小黄都气坏了。”

    黄大壮顺着视线瞥了眼黄狸猫:“又不是咱们的猫,有什么好喂的?”

    “话不能这么说,吉祥又不抓老鼠,咱屋里的安宁以后还得靠小黄呢!”说着,黄大嫂将鱼尾拧下来,丢到奚念知面前,笑说,“吃吧!”

    明显舍不得,眼底甚至有肉痛的意思,黄大壮却没阻止,他将妻子给自己夹的鱼肉送到铃铛儿碗里,说:“长身体呢,多吃点好的。”语罢,夹了筷野菜大口大口喝粥。

    地上的鱼尾沾了些灰。

    变脏了。

    奚念知愣愣看着,仰头望向有说有笑的一家人。

    这是黄大壮都没舍得吃的鱼肉呢!

    等凉了些,奚念知用爪子轻轻擦掉上面的灰,埋头认真去咬。

    这是她穿成猫后第一次吃鱼,嗯,好吃的快哭了!

    黄大壮话少,但在桌上还是和妻子说了些日常。

    都是些生活上的琐碎。

    到最后,他吃饱放下竹筷,端着杯凉水突然说:“等明儿地里的活干完了,后面几天我想和铁牛王大柱他们结伴进山。”

    蹙眉,黄大嫂不太赞同:“又去找那窝小狼崽?前阵子村里男人不都翻了几座山了?公狼母狼都没了,它们也该饿死了吧!”

    铃铛儿扒着饭,听到说狼,眼睛一亮,兴奋地插嘴说:“找狼,找狼,爹您带我一起去吧!”

    黄大嫂好笑,敲了敲儿子脑袋:“你当是狗呢!狼可凶了。”

    “凶才好,吉祥太黏人了。”铃铛儿不知者无畏,信誓旦旦满脸崇拜说,“再厉害也没有村长厉害呀,他活抓了公狼,又抓住了母狼呀!”

    夫妇对视一眼,不说话了。

    奚念知本来准备走的。

    听到这番话,她留了下来。

    吃完饭,黄大嫂收拾完桌子,等铃铛儿午睡,回房找黄大壮继续说这件事。

    虽然偷听墙角是不对的,但奚念知还是悄悄跟上,将耳朵贴在了墙角跟。

    “我觉得小狼崽应该活不了,你不如在家休息几天,干嘛进山遭罪?”

    “狼的命比较硬,既然有希望,就该去试试。你想想,村长明明只有半张狼皮,京城的达官显贵却能开出一千两黄金,倘若我们找到小狼,哪怕就一只,等它长大,狼皮得多值钱。”黄大壮激动起来,“说不定卖掉小狼更划算,你继续想,它们可不是普普通通的狼,连宫里的皇上都觉得稀奇。”

    “谁知道真稀奇啦还是假稀奇啦?皇上哪会对这种东西着迷?还不都底下那些大官小官上赶着拍马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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