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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豪门养熊猫[穿书] 作者: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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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有十多页绕口令,统统都要背下来。
学长说这话的时候,并不是特别认真的语气。若是其他人恐怕就一耳进一耳出了,可苏筠筠却想办法买到了那本台词书,真的开始背绕口令了。
苏筠筠的记性非常好,很快就把绕口令记了下来。只是刚开始说的时候,她口齿实在不太伶俐,经常舌头打舌头。
没办法,苏筠筠只能抽空练习。
这些事情大家都看在眼里,许老爷子就算想找借口骂她一顿也骂不到。胡甜甜那边是在太有表演灵性了。绕口令随口就来,许老爷子自然是舍不得骂她。
就这样,胡甜甜和苏筠筠两个大一新生,居然真的顺利逃过了半个月的魔咒,就这样在话剧社扎下了根。
不管别人怎么看,苏筠筠觉得在这个社团里待得非常舒服。
这里的学长和学姐都是对话剧很执着的人,他们将来可能未必会从事舞台表演相关职业,却在做好每一件事情。
大四的杜学长是社长兼任导演,他很喜欢照顾到所有的社员,把大家都当成弟弟妹妹看。
大三的班学姐是个才女,曾经出过书,也很喜欢自己编本子,给他们排练。
大二的戴振宗,平时都不怎么爱说话,人也懒洋洋的,可一上了舞台就变成戏疯子。他的表演饱满而又充沛。
这些人平时都很好相处,有一些表演上面的事情,前辈们也会无私地教给后辈们。
苏筠筠虽然只来了半个月,却学到了不少东西。
到现在,苏筠筠的表演天赋似乎还是很一般,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按照学长们教的,不断地练习。与此同时,苏筠筠也开始观摩一些经典影片,学习大师们的演技。
她甚至在网上找到许文彪老爷子表演的《马太武剪辑》进行观摩,甚至把老爷子脸上的一些细节表情都记下来。到最后,竟也看得如痴如醉。
在这方面,胡甜甜可就厉害多了。她本来脑洞就大,感情丰富,似乎天生就适合演戏。
胡甜甜对此其实很无奈,她实在没办法告诉筠筠,这是他们一族的天赋本能。
说白了,他们狐族天生就会骗人。
选择当演员之后,胡甜甜加上天赋加成,简直就是如虎添翼。
这也算是她在不违反祖训族规的前提下,找到了可以发挥自己能力的最佳舞台。
胡甜甜看苏筠筠学习那么刻苦,便忍不住吞了吞口水,到底还是说了一句。
“筠筠,其实,你也不用急于一时,说不定什么时候,你就突然开窍了呢?”
谁知道苏筠筠到了20岁,到底返祖成什么呢?就算是猫的话,说不定也能继承一些狐族的异能呢?
其实,不论是猫族还是狐族都是精神类异能,两者也有相通之处。
胡甜甜几乎可以猜到,苏筠筠过了二十岁,几乎不用练习,也能表演得非常出色。
不过这些事儿,胡甜甜只偷偷想想,不敢多说什么。
*
由于要编拍新的舞台剧,话剧社十多个演员自然也就忙碌起来。
苏筠筠和胡甜甜都有了属于自己的角色,即便只有几句台词,两人却格外开心。
由于苏筠筠对这件事非常上心,白锦灏干脆就主动揽下了在社团结束后,来接苏筠筠顺便送她回家的任务。
毛老爷子一想,小孙女有时候要排练到晚上九十点呢,一个人回家的确不太安全。
他看了白锦灏一眼,撇撇嘴,到底没再说什么。就让白锦灏负责接送他家筠筠了。
多了这么个好机会,白锦灏自然要好好表现一番。
于是,他就在熊俊青满脸愁容的注视下,又开始在小本本上写了一大套约会方案,比他平时做工作报告,还要认真呢。
白锦灏曾经在爱情电影中看见过,女演员的男朋友如果过去探班的话,一般都会带一些饮料,或者小吃之类的礼物,送给其他演员和工作人员。
这样一来,一是为了让女朋友有面子;二来也是为了让其他演员和工作人员多照顾一下他的女朋友。
俗话说得好,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么?
白锦灏自然也就决定按照这个常用套路来了。
可因为苏筠筠的话剧社,只是一个学校里的学生小社团。
这种事情也不好做得太过明显,否则反而会招人反感。
所以,白锦灏去接苏筠筠的时候,顶多是请大家喝点汽水,送点水果和小饼干小点心之类的。
东西虽然都不大,却也像模像样的。
再加上送的时间刚刚好,大家排练一晚上,早就又累又饿,自然很愿意接受苏筠筠男朋友送来的小礼物。
所以,白锦灏的这个行为,让社员们觉得很贴心。社团里的人,也都觉得苏筠筠找了个很棒的男朋友。
白锦灏本来就是个厚脸皮的,借着这么个由头,干脆就提早过来看苏筠筠他们排练了。
除了指导老师,白锦灏基本上就是唯一的观众。
他亲眼看着苏筠筠为了几句台词,背几十遍甚至上百遍,就为了寻找表演的感觉。
刚开始排练的时候,指导老师说苏筠筠的那些话,白锦灏听了特别生气。
那死老头说,“你别以为自己长得好看,就能当演员。现在那些小鲜肉,流量小花,很多都是仗着自己那张脸,就敢去演女主角。你也不看看他们都把那些角色糟蹋成什么样子了。公众们又是怎么骂他们的?
苏筠筠,你既然考到了表演专业,又想当个演员,就得把演技给练出来。至少你要对得起你演得每一个角色。”
许文彪其实就是有意敲打苏筠筠。其实从另一方面,也能说明他开始重视苏筠筠了。
就算被骂了,苏筠筠也什么都没说,就继续坚持排练。
白锦灏当时看见了,气的都攥起拳头来了,可他却还是选择默默地忍了下来。
在白锦灏看来,一个舞台剧几句台词的小角色,根本就配不上他家筠筠。甚至于,他大手一挥就能马上给筠筠找来更好,更适合她的角色。
可是,看着苏筠筠那双充满坚毅,不肯轻易服输的眼睛。
白锦灏突然就想起,当初他被太爷爷丢到异国他乡,面对着大街上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他又语言不通。
那时候,白锦灏也不甘心,不服气。他想一定要做出点什么事来,把族里那些老糊涂都吓一大跳。
他也想凭着自己的实力,去打族里那些反对者的脸。
白锦灏在国外苦熬了五年,学英文,念大学,去打工实习,一步一步变成现在这个翡翠大厦的白总。
他自己也是这么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所以,白锦灏能明白筠筠的心情。即便他心里很生气,也不想破坏苏筠筠的这份努力。
他就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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