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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白粥才是世上最最美味的食物。
吃着鱼肉的邢庭在心底感慨:作为何复这样的人,也许他一辈子都不能尝到美食,那也是一种遗憾吧。
午饭结束后,邢庭去将碗筷端去厨房洗刷,忙碌完回到正厅,发现何复竟然破天荒的没有回密室睡觉。
他拿着一本书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上,那乖巧的模样像极了一个陶瓷娃娃。
邢庭走过去,坐在另一个沙发上,何复头也不抬继续看着手中的书。
他瞄了一眼那本书的名字——《聊斋》
呃,何复居然在看这种书?拜托,你本人比聊斋更可怕好吗!
邢庭轻轻地咳嗽了一下,何复依然没有反应。
“呃,老板今天不睡觉吗?”他喜欢叫何复老板,因为给钱的就是老板。
何复这才抬起头,注意到他的存在,修长的手指捏住一页书,翻过。
“今天有人要来。”
邢庭觉得有些奇怪,自从他来到七号鱼馆,每天七号鱼馆都大门紧闭根本没有客人进入,别说人,就连鬼影都看不见。
他想了想问:“是今天你去看望的那位朋友吗?”
何复点头:“嗯。”
“他什么时候来,需要我做好晚饭吗?”邢庭想要自己的厨艺得到肯定,奈何面前这个人对美食根本不敢兴趣,如果何复的朋友要来,那能吃到他做的饭菜给一个肯定也不错啊。
何复却说:“不用,我想那个人一点也不想看见我,更不想和我坐在同一张桌子吃饭。”
“为什么?”邢庭问。
“因为他讨厌我。”
邢庭看见何复坐在沙发上将一本《聊斋》从第一页翻到了最后一页,七号鱼馆外面的天空从午时变成了黄昏。他等的那个人始终没有敲响七号鱼馆的门……
看着何复从书架上拿起第二本书,坐回沙发上,邢庭忽然觉得他有些可怜。
在他还没有来的七号鱼馆时,何复就一个人面对着几条不会说话的鱼还有一大堆书。没有人和他说话,在这寂静的房间里,好像时间都被静止了一样。
就在邢庭想要进厨房准备晚饭时,七号鱼馆的门响了。
何复依然垂首翻着手中的书,仿佛世上的一切都不能惊动他。
“门没关,请进。”
片刻后,邢庭终于看见了七号鱼馆的第一位客人。
“阳明臻队长,别来无恙。”何复抬起头,对着那位客人露出一个非常友好的笑容。
阳明臻却如同见鬼一般,面色突变,“你竟然真的活着!”
“我不但活着,还给阳队长写了信。”何复将手中的书合上,“一个能写信的人,他当然是活人。”
“不,不可能……我明明……”阳明臻想说,他明明开枪打死了这个人。
可是何复却抢先一步打断了他的话,“阳队长明明看见我死了对吧?可是我福大命大活下来了,在枪口下面活下来了。”
“对于活下来的人,应该表示祝福不是吗?”何复露出一个有些委屈的表情,“可是阳队长作为我的朋友竟然在收到信后,那么久的时间才来看望我,我有些难过啊。”
邢庭看着何复面部的表情变化,觉得十分吃惊。这个人如果不去当一个戏子,那真的可惜了。
阳明臻却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何复面前,一把抓住何复的衣领,恶狠狠地说:“你根本就不是他!你不要在我面前耍把戏,你能够在枪口下逃生一次,我不信你会逃生第二次!”
说完,阳明臻从身后掏出一把枪对准何复的脑袋。
邢庭看得目瞪口呆,这是旧友重逢的场景吗?怎么感觉像是仇人见面,你死我活的斗争呢!
何复笑了:“阳队长想打死我,这次可有了人证在场。如果我死了,麻烦邢庭你去警局帮我报个案,就说曾经的警队副队长被阳明臻队长开枪打死了,原因是因为阳明臻队长看见我活着他很不开心。”
“啊?”邢庭一脸懵逼,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阳明臻怒道:“你根本就不是何复,你只是个活下来的怪物!我打死你,为民除害,天经地义。”
“哦?那看来阳队长是对张素如失踪案子胸有成竹了,我给你写信是想约你谈案子,既然你都不想抓那个凶手,那就开枪打死我吧。”何复闭上眼睛,嘴角却仍带着浅浅的笑意。
阳明臻听见‘张素如失踪案’立刻将何复放开。
“你知道张素如为什么失踪?”
何复理了理自己的衣领,面色平静地说:“你不是说我是怪物嘛,怪物自然了解怪物。”
“别他妈废话!你要是敢乱来,老子今天一枪崩了你!”阳明臻一向说到做到。
今天早晨,他起了一大早去警局查看资料,想要了解张素如的失踪案。谁知道,崔良又给了他第二封信,那信上写着:阳队长,一别两年身体安好?阿复身体抱恙,听闻你近来被张府案困扰,我请你到我家中探讨一二,地址赤云路七号鱼馆。
他本以为是谁的恶作剧,也就不想理会。
谁知道张素如失踪案刚一接手,张家又出事儿了。
张素如闺房里又出现了两个漆黑人影!经人查看那两个人影就是张府的仆人乌兰和谢月。
这二人都是张素如的丫环,如今和张素如一样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阳明臻拿着那封信,决定去七号鱼馆试一试。如果是有人恶作剧,那他就把这个人抓起来关个十天半月,如果这封信是真的,也许这些怪异案件就能借助那个人的力量侦破。
因为在两年前,他见识过这个人身上的本领,此人确实拥有一些普通人不具备的能力。
阳明臻还记得,两年前他跟随警局副队长何复一同前去抓捕罪犯,谁知那罪犯似着魔一般,整个人都发生了变化,像是一个怪物一样朝着他们警队的人扑来。罪犯的力量让他们不敢靠近,前去抓捕的十名警员全部丧命,只剩下何复和他。
那个时候,他才是一个小小的警员,跟在副队长何复的身后,由于脚受伤了何复让他躲在暗处。
他眼睁睁地看着何复被那个发疯的罪犯疯狂地啃咬着何复,就在罪犯的手穿过何复心脏的那一刻,他举起枪,杀死了罪犯和他的救命恩人。
因为在那个时候是能够杀死罪犯的最佳时机,而何复也因此丧命。
他一个人回到了警局,双手发抖地拿着枪。他还记得,副队长把这把枪交给他时,说的那句话。
“枪存在的意义是守护,而不是杀戮。”
因为那一枪有功,他从一个小小的警员晋升成了警局队长,所有的人都对他赞赏有加。夸他是英雄,从罪犯的手里救回了孩子。
他坐在队长的位子,脑海里一遍一遍回放着自己开枪的片段。
他确实开枪了,开了两枪,一枪打死了罪犯,一枪打死了副队长。
他没有对人说出实情,而是隐瞒了这个事实。因为,连他自己都不太确定那个时候副队长究竟是人还是怪物。
等到警队的人去收敛尸体时,发现何复的尸体已经滚下山崖,尸骨无存。
阳明臻才哭出声